中醫象思維 一草一木一太極
“尋回中醫失落的元神”系列之二
●在以“象”為主要思維方式的古人眼中,大千世界,無不是象。藥象與人象或病象本質是通過氣相感,類相應,而發生關聯效應。
●古人在識藥過程中摸索出的一些“象規律”,如以藥物不同部位、質地、形狀和生活習性來論藥物升降和功效,并非只是感性認識。對此要科學評判,并驗之臨床。
在以“象”為主要思維方式的古人眼中,大千世界,無不是象。中藥的取象比類,是中醫界人士既感興趣也存爭議的話題,既是話題,就不妨一議。
知象
自然的人有著諸如陰陽象、五行象、部位象、藏象、證象等各種象。中藥是應用于人的天然物,也自有其天然的氣、味、色、形、質、性情、部位、所生之時、所成之地等象。誠如徐靈胎在《神農本草經·百種錄》所說:“凡藥之用,或取其氣,或取其味,或取其形,或取其質,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時,或取其所成之地,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故能補偏救弊,調和臟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敝T象的本質不過是構成萬象之“氣”的不同表現形式,藥象與人象或病象本質是通過氣相感,類相應,而發生關聯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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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最早的《神農本草經》只是實實在在地論性味、功用、主治、有毒無毒,基本上不涉象探討。但中藥藥理一直在發展,從色、形、質、部位、習性、時、地等方面說明效理的藥物之著作自宋元發端、興于明、盛于清,民國仍見余韻。但至當代,竟一掃色、形、質、部位、習性、時、地等說明的枝葉,僅留氣味主干。因此,習醫者學習中藥時雖知其實用,但總覺獲得的是一些干巴巴的知識,學習方法也幾乎僅余強記一途。雖然氣味確是主干,被砍掉的枝枝葉葉中也肯定有枯枝敗葉,但枝繁葉茂顯生機之處也不乏見啊!面對中藥原本無限豐富的構象要素,若像現時常見的中藥書般僅以四氣、五味、升降浮沉來論中藥的效理,實為將之平面化、膚淺化之舉。諸構象要素合參的立體象才是其本來面貌及真正的藥理所由。因此,重議中藥構象各要素,以達去蕪存菁目的意義重大,這既是還中藥本來面目之舉,也是對歷代醫家、藥學家們心血結晶的尊重與致敬!
識象
限于篇幅,這里僅節選諸象中話題性較大的部位、質、形、習性等象來認識,以觀對中藥的本質性認知是否尚存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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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位象
《本草問答》自問答曰:“藥有用根、用苗、用首、用尾、用節、用芽、用刺、用皮、用心、用汁、用筋、用瓤、其用不同,請詳言之。答曰:此無他意,只取藥力專注處,以與病相得而已!惫省爸蝗∷幜W⑻,以與病相得”便是中藥選取藥材部位的依據。之后又以詳例將“其用不同”與大體作用機制盡列,泰半情況是先“以象相推”,然后再“以效為驗”。又恐醫者刻板以對,不知變通,故又提示“各物略有不同者,又在氣味各別……當通觀之!痹囅,如果沒有這種象思維的引導,則古人試藥,于一物之中,可能根、苗、首、尾、節、芽、刺、皮、心、汁、筋、瓤都得盡試,才能確定哪個部位是最佳選材部。這樣做盡管最嚴謹,但也最笨。不妨想想,中藥達萬種,如果每味藥的每個部位都要試一試,就是試到猴年馬月,也可能試不出幾味來。但有上古經驗的總結,在識藥過程中慢慢就能摸索出一些有效的“象規律”,再在此思維指導下去尋找藥物的最佳藥用部位,就可大大縮短這個過程。尋找規律,應是人類科學發展過程中的最本能探索。唯如此,才有效率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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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鞠通在《溫病條辨·草木各得一太極論》中謂:“古來著本草者,皆逐論其氣味性情,未嘗總論夫形體之大綱,生長化收藏之運用,茲特補之。蓋蘆主生,干與枝葉主長,花主化,子主收,根主藏,木也。草則收藏,皆在子……此草木各得一太極之理也!彬炛R床,難道無理?如紫蘇一藥,蘇葉、蘇梗均有辛溫發散、理氣寬胸的作用。但蘇葉為葉,“凡葉皆散”,故偏于解表散寒,有升散意;蘇梗為莖則不以散為主,而以順氣為主,故長于理氣寬胸、止痛安胎;蘇子為子,則主收降,故功偏降氣消痰、止咳平喘、潤腸。這實際是以藥物不同部位與質的輕重相參來論藥物升降,難道不比現在僅以氣味論升降來得更有說服力?
為證部位之用,現以教材兩類藥的統計為參:整個補益類五十多味藥中主要是血肉有情的動物類及植物的根、子、果實。即便有莖,也不是一般的莖,而是肉質莖(肉蓯蓉、鎖陽、百合);全草一味(旱蓮草);葉一味(淫羊藿,也可用全草)。為何沒有出現純粹的花,葉也僅只一味?皆因花、葉之發散與補益呈反象。也未見金石類,這更容易理解,血肉有情,則金石無情,故具補益之功者少。再看解表類二十多味之中,以植物的花、葉、莖、根或全草為主。植物的子僅兩味(牛蒡子、蔓荊子)、果實一味(蒼耳子),這三味能解表是因三者皆味辛,且“蔓荊子氣烈,而質亦輕,故主散頭目之風”(《本草問答》),而蒼耳子有刺,牛蒡子有毛刺,亦具散象;動物藥僅蟬蛻一味,蟬蛻為什么能解表,不難想象;完全沒有金石類,這更容易理解了。兩類藥的統計均顯示出藥物不同部位與質性對功效影響的明顯傾向性,是偶然,還是必然?請參自然之理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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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部位一象,并不能完全定藥理之乾坤,同一部位,尚可因形、質、氣、味等不同,再有細別,尤其是與形、質難以相脫,故判斷效理時,但合參而看。
2.藥質象
質之象更強調的是構成藥物的具體質地,但藥之質往往又同藥用部位有關,如根、莖、花、實各自的質地一般不同。動物、植物、礦物的各自質地肯定不同,所以質之象與部位象;⒍。
《醫暇卮言》云:“滋益之味,骨肉為重;疏利之氣,草木為先!薄侗静輪柎稹吩疲骸皠又仓,性皆不鎮靜也,惟金石性本鎮靜,故凡安魂魄、定精神、填塞鎮降,又以金石為要!贝舜箢愔|別!秱H山堂類辨》的“皮以治皮,節以治骨,核以治丸,子能明目,藤蔓者治筋脈……各從其類也”,則為植物類據質或部位來論效。
面對中醫的取象或類的歸納,一些人常會輕飄飄以一句“感性認識”來完全否定古人的思考-探索-實踐-歸納過程與結果,但古以“象”為思考索引,以臨床為驗,以大致概率為據的歸納難道就不含理性成分?如上文中的“藤蔓者治筋脈”就是一種有統計學意義的現象。因為大多數的藤蔓確能治筋脈,這僅僅是偶然嗎?難道就沒有可能存在形質意義上的某種必然?如說是偶然、碰巧,則如何解釋其形-效關系間的概率?其實是否碰巧是可以算出來的,二種藤碰巧有相同功能的幾率有多高?三種呢,四種呢,……二十種呢?恐怕二十種以上都碰巧的幾率是難于中彩票的。不妨也找多種藤來檢測一下他們的微觀成分,看看有沒有相同之處?不一定有,即便有,其一致性恐怕還是難敵“藤”之形質,那么從邏輯上來說,其最具功效意義的相同點就是“藤”這種形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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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再反證一下或許更能說明問題,礦石類藥物沒有一味能舒筋活絡,植物的花、葉、子也基本不具備這個功能,這就說明了藥物的形質作為藥效是有所能,也有所不能的。則形質對中藥的藥效及其指向性確存在影響。
如果現代醫學有一指標的臨床效驗達到80%以上,當可算特異性指標,至少無人敢說是非理性指標。但面對概率或者更高的如藤之用或金屬、礦石、介殼類藥物多具降之能等,肯定還是會聽到感性或非理性之說。既然大家都以效驗、概率為據,憑什么中醫就成了非理性,不科學?下結論的人恐怕才是憑感性的吧?若罔顧基本事實,就已失科學的基本態度,還奢談什么科學與理性?
在類中求鑒別之心并非現代人才有,在總結出規律的基礎上,古代醫家并非不分青紅皂白什么都往這個藥質模式里生搬硬套,而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本草問答》就有“爐甘石、海石質皆輕浮,然究系石體乃沉中之浮也,故不能達巔,而只能散肺胃痰火之結”之言。一般而言,石體本應沉,但此二石的質并不重,因此具“沉中之浮”的特性。而大家熟悉的“諸花皆升,旋覆獨降;諸子皆降,蔓荊獨升”一語也是這種鑒別思維的體現。有了鑒別之心,求客觀之舉自然就隨時而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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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之象,有以類概象性質,以之為參,當沒大問題,但別忘了,它還有“形”和“部位”這些因素,一并考慮吧!
3.藥形象
藥物的形狀與功效的關系,因“以形補形”、“以臟補臟”兩句話一直備受爭議。這兩句話的本意約略可概括為:藥物形態結構與人體類似的形態結構間可能存在某種相關性,或可指導臨床用藥思維,準確來說應是“以形法形”。臨床的胃寒者豬肚煲白胡椒,肝血虛者吃豬肝以補肝明目、肺燥者豬肺煲西洋菜、腰酸背痛者豬腰燉杜仲、小兒骨骼發育不良者予動物之骨、陽痿以動物之外生殖器以治,就是這一思維與實踐的體現,效果如何?真的是古人簡單的想象嗎?
實際上,“以形法形”之理現代醫學一樣玩得得心應手,他們不也經常從相關動物臟器或組織中提取成分以治對應臟器或組織功能失調嗎?應用廣泛的羊胎素之用不就如此嗎?而提純骨中的成骨蛋白用于治療骨質損傷,食用骨粉用于各種鈣質強化食品;以腦磷脂治療神經衰弱;以動物胃黏膜為原料提取的胃蛋白酶用作消化藥,胃膜素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酸過多;從動物胰臟而得的胰島素治療糖尿;從甲狀腺分離出的甲狀腺素治療甲狀腺機能減退等更是不勝枚舉。只是西醫進入中國之前,“以臟補臟”的民諺已有,這類爭議自然就落到中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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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化學合成的藥物自然只有化學成分可論,但中藥是天然生成的藥物,天地萬物,各自長成自己獨特的樣子難道只是隨意生長的嗎,就沒有什么規律嗎?西方的觀念是“結構決定功能”,東方的觀念是“象類則比”,這里就沒有異曲同工的味道嗎?因此,基于“同氣相求”原理,天然藥物的形態與人體結構的類似性用于藥思維指導上,并非完全不具參考意義。但需注意的是,凡有所推,均應以臨床之效為校驗的準繩。這種校驗,古人一直在做,今人的臨床也有意無意地在檢驗著。
回看以形見效之古識!侗静輦湟匪缘摹八幹疄橹φ,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干者,內行臟腑;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里;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實為藥之形,兼參質與部位的藥理括要。又云:“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而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边B翹何以被稱為“瘡家圣藥”?因“諸痛癢瘡,皆屬于心”,連翹似心又性寒,故清心,心火清則諸瘡平。治睪丸之疾用荔枝核就不消說了,幾為必用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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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象在諸象之中其實是最不獨立的,多與部位象、質地象互依,難以截然分開,只不過前兩者類象特征更明顯,而形之象往往是類象之中顯個性。論質還是論形往往是視角問題。
4.習性象
習性指的是動物的生活習性,植物的生長特性,是藥物的最自然本性!独m名醫類案》謂:“蟲蟻皆攻,無血者走氣,有血者走血,飛者升,地行者降!薄侗窘浭枳C》言麻黃:“故栽此物之地,冬不積雪,為其能伸陽氣于至陰之中,不為盛寒所凝也!标柡蜏侮柼摵盗糁幘,就是以麻黃“伸陽氣于至陰之中”祛寒外出。人人皆有習性,習性又影響著每一個人的人生走向,這才構成這個世界的豐富與精彩。天然的物物之間差別更大于人,作為藥物,物之習性影響藥性,不也是很自然的事嗎?
評象
以上以象論藥,有無道理,當以臨床為證。由于各人對中醫的認識深淺不一,臨床體會不同。故結論不外是:大有道理、較有道理、有些道理、全無道理幾種。只要不是最后一種,則舍棄四氣五味之外的其余認識中藥的諸象內容便不免草率。而沒有臨床體會者,最好不要以感性妄議來反充理性。實踐出真知,這是討論這一問題的基本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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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首先是天然物,其次才是藥物。天然之物自然就有天然之理,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自然有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植物有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植物花葉多居上,根荄多位下,花葉多輕、子實多重;動物有血肉、植物蘊生機、金石多凝重;物有千姿百態、萬般性情。因此,自然之藥配自然之醫當論自然之理,方為正道。
或曰:古人的思維以感性聯想居多,其理性程度頗為可疑。的確,大部分聯想都只能提供或然性,差別僅在于或然性的高低。一次或單項聯想更難說必然,但同類的多次,或多項聯想,且經驗證后,其可信性就會漸增而逐漸接近需解釋的事實。這里,經驗的累積與總結是不容忽略的。這種取象是純感性嗎,有經驗累積的感性難道就不含理性成分嗎,感性和理性就那么黑白分明嗎?在人類的思維程序中,實際經常是感性與理性,黑、白、淺灰、深灰間相互交集,互相啟發而成。因此,聯想不應是原罪,關鍵是聯想所賴的邏輯基礎是否有理,是否經得起真實藥效驗證。理性程度的高低當然可以討論,但未加驗證就憑現代人自以為一切知識都高于古人的傲慢之心一概斥之為荒謬、感性,就難說是一種完全科學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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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就引出了一個中藥的古理該如何評價的問題。其實評價的原則不難把握。古人提供了現成的“象思維”,今人的研究無非就是不帶成見地進行合理評判以達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目的。筆者認為,合理的評判大致應包括以下考量:
①具大類規律或較大效-理概率支持的象,如氣、味、色、質等可基本肯定。
②中類或小類象,如部位象、時象、地象等可分別論證。
③個體特征明顯,但類規律不強,效-理概率難以認定的如形象、習性象等,一般僅作參考,最好不要憑單一之象而驟下結論。此兩者往往與質象、部位象結合較多,可合而參之,以提高其可驗性。
④無類同之象,又天馬行空,用象太“飄”者,應予十分警惕,免被誤導。
諸象紛呈,“當通觀之”,一直是古人之誡。最后的把關就是“諸象合參”這四個字,這才是用藥法象的真諦。
古之藥理學只能說是成形,遠未成熟,其發展空間仍大。因此,在中醫發展的現階段,此學實有必要從冷藏中解凍,重新整理、挖掘、提升,以今人的科研學識與嚴謹之心把關,去蕪存菁,進一步提高其釋理性及臨床指導性。
自然不缺美,缺的是發現美的眼睛。于中醫藥或許應該這么說:自然不缺理,缺的是思考自然之理之心。
(本文節選自作者所著的《尋回中醫失落的元神》一書), 百拇醫藥(潘毅 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基礎理論教研室)
●在以“象”為主要思維方式的古人眼中,大千世界,無不是象。藥象與人象或病象本質是通過氣相感,類相應,而發生關聯效應。
●古人在識藥過程中摸索出的一些“象規律”,如以藥物不同部位、質地、形狀和生活習性來論藥物升降和功效,并非只是感性認識。對此要科學評判,并驗之臨床。
在以“象”為主要思維方式的古人眼中,大千世界,無不是象。中藥的取象比類,是中醫界人士既感興趣也存爭議的話題,既是話題,就不妨一議。
知象
自然的人有著諸如陰陽象、五行象、部位象、藏象、證象等各種象。中藥是應用于人的天然物,也自有其天然的氣、味、色、形、質、性情、部位、所生之時、所成之地等象。誠如徐靈胎在《神農本草經·百種錄》所說:“凡藥之用,或取其氣,或取其味,或取其形,或取其質,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時,或取其所成之地,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故能補偏救弊,調和臟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敝T象的本質不過是構成萬象之“氣”的不同表現形式,藥象與人象或病象本質是通過氣相感,類相應,而發生關聯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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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最早的《神農本草經》只是實實在在地論性味、功用、主治、有毒無毒,基本上不涉象探討。但中藥藥理一直在發展,從色、形、質、部位、習性、時、地等方面說明效理的藥物之著作自宋元發端、興于明、盛于清,民國仍見余韻。但至當代,竟一掃色、形、質、部位、習性、時、地等說明的枝葉,僅留氣味主干。因此,習醫者學習中藥時雖知其實用,但總覺獲得的是一些干巴巴的知識,學習方法也幾乎僅余強記一途。雖然氣味確是主干,被砍掉的枝枝葉葉中也肯定有枯枝敗葉,但枝繁葉茂顯生機之處也不乏見啊!面對中藥原本無限豐富的構象要素,若像現時常見的中藥書般僅以四氣、五味、升降浮沉來論中藥的效理,實為將之平面化、膚淺化之舉。諸構象要素合參的立體象才是其本來面貌及真正的藥理所由。因此,重議中藥構象各要素,以達去蕪存菁目的意義重大,這既是還中藥本來面目之舉,也是對歷代醫家、藥學家們心血結晶的尊重與致敬!
識象
限于篇幅,這里僅節選諸象中話題性較大的部位、質、形、習性等象來認識,以觀對中藥的本質性認知是否尚存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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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位象
《本草問答》自問答曰:“藥有用根、用苗、用首、用尾、用節、用芽、用刺、用皮、用心、用汁、用筋、用瓤、其用不同,請詳言之。答曰:此無他意,只取藥力專注處,以與病相得而已!惫省爸蝗∷幜W⑻,以與病相得”便是中藥選取藥材部位的依據。之后又以詳例將“其用不同”與大體作用機制盡列,泰半情況是先“以象相推”,然后再“以效為驗”。又恐醫者刻板以對,不知變通,故又提示“各物略有不同者,又在氣味各別……當通觀之!痹囅,如果沒有這種象思維的引導,則古人試藥,于一物之中,可能根、苗、首、尾、節、芽、刺、皮、心、汁、筋、瓤都得盡試,才能確定哪個部位是最佳選材部。這樣做盡管最嚴謹,但也最笨。不妨想想,中藥達萬種,如果每味藥的每個部位都要試一試,就是試到猴年馬月,也可能試不出幾味來。但有上古經驗的總結,在識藥過程中慢慢就能摸索出一些有效的“象規律”,再在此思維指導下去尋找藥物的最佳藥用部位,就可大大縮短這個過程。尋找規律,應是人類科學發展過程中的最本能探索。唯如此,才有效率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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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鞠通在《溫病條辨·草木各得一太極論》中謂:“古來著本草者,皆逐論其氣味性情,未嘗總論夫形體之大綱,生長化收藏之運用,茲特補之。蓋蘆主生,干與枝葉主長,花主化,子主收,根主藏,木也。草則收藏,皆在子……此草木各得一太極之理也!彬炛R床,難道無理?如紫蘇一藥,蘇葉、蘇梗均有辛溫發散、理氣寬胸的作用。但蘇葉為葉,“凡葉皆散”,故偏于解表散寒,有升散意;蘇梗為莖則不以散為主,而以順氣為主,故長于理氣寬胸、止痛安胎;蘇子為子,則主收降,故功偏降氣消痰、止咳平喘、潤腸。這實際是以藥物不同部位與質的輕重相參來論藥物升降,難道不比現在僅以氣味論升降來得更有說服力?
為證部位之用,現以教材兩類藥的統計為參:整個補益類五十多味藥中主要是血肉有情的動物類及植物的根、子、果實。即便有莖,也不是一般的莖,而是肉質莖(肉蓯蓉、鎖陽、百合);全草一味(旱蓮草);葉一味(淫羊藿,也可用全草)。為何沒有出現純粹的花,葉也僅只一味?皆因花、葉之發散與補益呈反象。也未見金石類,這更容易理解,血肉有情,則金石無情,故具補益之功者少。再看解表類二十多味之中,以植物的花、葉、莖、根或全草為主。植物的子僅兩味(牛蒡子、蔓荊子)、果實一味(蒼耳子),這三味能解表是因三者皆味辛,且“蔓荊子氣烈,而質亦輕,故主散頭目之風”(《本草問答》),而蒼耳子有刺,牛蒡子有毛刺,亦具散象;動物藥僅蟬蛻一味,蟬蛻為什么能解表,不難想象;完全沒有金石類,這更容易理解了。兩類藥的統計均顯示出藥物不同部位與質性對功效影響的明顯傾向性,是偶然,還是必然?請參自然之理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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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部位一象,并不能完全定藥理之乾坤,同一部位,尚可因形、質、氣、味等不同,再有細別,尤其是與形、質難以相脫,故判斷效理時,但合參而看。
2.藥質象
質之象更強調的是構成藥物的具體質地,但藥之質往往又同藥用部位有關,如根、莖、花、實各自的質地一般不同。動物、植物、礦物的各自質地肯定不同,所以質之象與部位象;⒍。
《醫暇卮言》云:“滋益之味,骨肉為重;疏利之氣,草木為先!薄侗静輪柎稹吩疲骸皠又仓,性皆不鎮靜也,惟金石性本鎮靜,故凡安魂魄、定精神、填塞鎮降,又以金石為要!贝舜箢愔|別!秱H山堂類辨》的“皮以治皮,節以治骨,核以治丸,子能明目,藤蔓者治筋脈……各從其類也”,則為植物類據質或部位來論效。
面對中醫的取象或類的歸納,一些人常會輕飄飄以一句“感性認識”來完全否定古人的思考-探索-實踐-歸納過程與結果,但古以“象”為思考索引,以臨床為驗,以大致概率為據的歸納難道就不含理性成分?如上文中的“藤蔓者治筋脈”就是一種有統計學意義的現象。因為大多數的藤蔓確能治筋脈,這僅僅是偶然嗎?難道就沒有可能存在形質意義上的某種必然?如說是偶然、碰巧,則如何解釋其形-效關系間的概率?其實是否碰巧是可以算出來的,二種藤碰巧有相同功能的幾率有多高?三種呢,四種呢,……二十種呢?恐怕二十種以上都碰巧的幾率是難于中彩票的。不妨也找多種藤來檢測一下他們的微觀成分,看看有沒有相同之處?不一定有,即便有,其一致性恐怕還是難敵“藤”之形質,那么從邏輯上來說,其最具功效意義的相同點就是“藤”這種形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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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再反證一下或許更能說明問題,礦石類藥物沒有一味能舒筋活絡,植物的花、葉、子也基本不具備這個功能,這就說明了藥物的形質作為藥效是有所能,也有所不能的。則形質對中藥的藥效及其指向性確存在影響。
如果現代醫學有一指標的臨床效驗達到80%以上,當可算特異性指標,至少無人敢說是非理性指標。但面對概率或者更高的如藤之用或金屬、礦石、介殼類藥物多具降之能等,肯定還是會聽到感性或非理性之說。既然大家都以效驗、概率為據,憑什么中醫就成了非理性,不科學?下結論的人恐怕才是憑感性的吧?若罔顧基本事實,就已失科學的基本態度,還奢談什么科學與理性?
在類中求鑒別之心并非現代人才有,在總結出規律的基礎上,古代醫家并非不分青紅皂白什么都往這個藥質模式里生搬硬套,而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本草問答》就有“爐甘石、海石質皆輕浮,然究系石體乃沉中之浮也,故不能達巔,而只能散肺胃痰火之結”之言。一般而言,石體本應沉,但此二石的質并不重,因此具“沉中之浮”的特性。而大家熟悉的“諸花皆升,旋覆獨降;諸子皆降,蔓荊獨升”一語也是這種鑒別思維的體現。有了鑒別之心,求客觀之舉自然就隨時而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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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之象,有以類概象性質,以之為參,當沒大問題,但別忘了,它還有“形”和“部位”這些因素,一并考慮吧!
3.藥形象
藥物的形狀與功效的關系,因“以形補形”、“以臟補臟”兩句話一直備受爭議。這兩句話的本意約略可概括為:藥物形態結構與人體類似的形態結構間可能存在某種相關性,或可指導臨床用藥思維,準確來說應是“以形法形”。臨床的胃寒者豬肚煲白胡椒,肝血虛者吃豬肝以補肝明目、肺燥者豬肺煲西洋菜、腰酸背痛者豬腰燉杜仲、小兒骨骼發育不良者予動物之骨、陽痿以動物之外生殖器以治,就是這一思維與實踐的體現,效果如何?真的是古人簡單的想象嗎?
實際上,“以形法形”之理現代醫學一樣玩得得心應手,他們不也經常從相關動物臟器或組織中提取成分以治對應臟器或組織功能失調嗎?應用廣泛的羊胎素之用不就如此嗎?而提純骨中的成骨蛋白用于治療骨質損傷,食用骨粉用于各種鈣質強化食品;以腦磷脂治療神經衰弱;以動物胃黏膜為原料提取的胃蛋白酶用作消化藥,胃膜素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酸過多;從動物胰臟而得的胰島素治療糖尿;從甲狀腺分離出的甲狀腺素治療甲狀腺機能減退等更是不勝枚舉。只是西醫進入中國之前,“以臟補臟”的民諺已有,這類爭議自然就落到中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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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化學合成的藥物自然只有化學成分可論,但中藥是天然生成的藥物,天地萬物,各自長成自己獨特的樣子難道只是隨意生長的嗎,就沒有什么規律嗎?西方的觀念是“結構決定功能”,東方的觀念是“象類則比”,這里就沒有異曲同工的味道嗎?因此,基于“同氣相求”原理,天然藥物的形態與人體結構的類似性用于藥思維指導上,并非完全不具參考意義。但需注意的是,凡有所推,均應以臨床之效為校驗的準繩。這種校驗,古人一直在做,今人的臨床也有意無意地在檢驗著。
回看以形見效之古識!侗静輦湟匪缘摹八幹疄橹φ,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干者,內行臟腑;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里;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實為藥之形,兼參質與部位的藥理括要。又云:“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而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边B翹何以被稱為“瘡家圣藥”?因“諸痛癢瘡,皆屬于心”,連翹似心又性寒,故清心,心火清則諸瘡平。治睪丸之疾用荔枝核就不消說了,幾為必用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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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象在諸象之中其實是最不獨立的,多與部位象、質地象互依,難以截然分開,只不過前兩者類象特征更明顯,而形之象往往是類象之中顯個性。論質還是論形往往是視角問題。
4.習性象
習性指的是動物的生活習性,植物的生長特性,是藥物的最自然本性!独m名醫類案》謂:“蟲蟻皆攻,無血者走氣,有血者走血,飛者升,地行者降!薄侗窘浭枳C》言麻黃:“故栽此物之地,冬不積雪,為其能伸陽氣于至陰之中,不為盛寒所凝也!标柡蜏侮柼摵盗糁幘,就是以麻黃“伸陽氣于至陰之中”祛寒外出。人人皆有習性,習性又影響著每一個人的人生走向,這才構成這個世界的豐富與精彩。天然的物物之間差別更大于人,作為藥物,物之習性影響藥性,不也是很自然的事嗎?
評象
以上以象論藥,有無道理,當以臨床為證。由于各人對中醫的認識深淺不一,臨床體會不同。故結論不外是:大有道理、較有道理、有些道理、全無道理幾種。只要不是最后一種,則舍棄四氣五味之外的其余認識中藥的諸象內容便不免草率。而沒有臨床體會者,最好不要以感性妄議來反充理性。實踐出真知,這是討論這一問題的基本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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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首先是天然物,其次才是藥物。天然之物自然就有天然之理,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自然有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植物有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植物花葉多居上,根荄多位下,花葉多輕、子實多重;動物有血肉、植物蘊生機、金石多凝重;物有千姿百態、萬般性情。因此,自然之藥配自然之醫當論自然之理,方為正道。
或曰:古人的思維以感性聯想居多,其理性程度頗為可疑。的確,大部分聯想都只能提供或然性,差別僅在于或然性的高低。一次或單項聯想更難說必然,但同類的多次,或多項聯想,且經驗證后,其可信性就會漸增而逐漸接近需解釋的事實。這里,經驗的累積與總結是不容忽略的。這種取象是純感性嗎,有經驗累積的感性難道就不含理性成分嗎,感性和理性就那么黑白分明嗎?在人類的思維程序中,實際經常是感性與理性,黑、白、淺灰、深灰間相互交集,互相啟發而成。因此,聯想不應是原罪,關鍵是聯想所賴的邏輯基礎是否有理,是否經得起真實藥效驗證。理性程度的高低當然可以討論,但未加驗證就憑現代人自以為一切知識都高于古人的傲慢之心一概斥之為荒謬、感性,就難說是一種完全科學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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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就引出了一個中藥的古理該如何評價的問題。其實評價的原則不難把握。古人提供了現成的“象思維”,今人的研究無非就是不帶成見地進行合理評判以達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目的。筆者認為,合理的評判大致應包括以下考量:
①具大類規律或較大效-理概率支持的象,如氣、味、色、質等可基本肯定。
②中類或小類象,如部位象、時象、地象等可分別論證。
③個體特征明顯,但類規律不強,效-理概率難以認定的如形象、習性象等,一般僅作參考,最好不要憑單一之象而驟下結論。此兩者往往與質象、部位象結合較多,可合而參之,以提高其可驗性。
④無類同之象,又天馬行空,用象太“飄”者,應予十分警惕,免被誤導。
諸象紛呈,“當通觀之”,一直是古人之誡。最后的把關就是“諸象合參”這四個字,這才是用藥法象的真諦。
古之藥理學只能說是成形,遠未成熟,其發展空間仍大。因此,在中醫發展的現階段,此學實有必要從冷藏中解凍,重新整理、挖掘、提升,以今人的科研學識與嚴謹之心把關,去蕪存菁,進一步提高其釋理性及臨床指導性。
自然不缺美,缺的是發現美的眼睛。于中醫藥或許應該這么說:自然不缺理,缺的是思考自然之理之心。
(本文節選自作者所著的《尋回中醫失落的元神》一書), 百拇醫藥(潘毅 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基礎理論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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